日本经济产业省于2011年7月1日公布《关于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的部分内容的政令》。《电气用品安全法》是为了防止电气用品产生危险及故障为目的而颁布的,其中规定了电气产品的技术基准。而制作这些电气产品的的业者,其产品需符合日本国内规定的技术基准,在销售时有义务在产品上标注“pse标志”,以示其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基准。
此次政令的修订,将追加led灯作为《电气用品安全法》中的管辖的产品之一。并且对吸尘器及锂离子电池的产品基准范围进行扩大。
1.规定产品
(1)led灯等产品
led灯等产品替代白炽灯正在变为主流的照明器具。但是由于led灯在使用时会有安全事故发生,此次将“led灯”及“led灯具”作为管制产品追加到《电气用品安全法》。
(2)额定功率超过1千瓦的吸尘器
修订前,“吸尘器(额定功率在1千瓦以下)”是管辖范围内的产品。但是近年来,额定功率超过1千瓦的强力吸尘器在家庭中普及,并且发生多起吸尘器的电源线发热,消费者被烫伤烧伤的事故。因此,管辖范围扩大到“吸尘器(额定功率在1.5千瓦以下)”。
(3)特殊构造的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的火灾事件急剧增加,2008年已经将其正式作为管辖范围内的产品。但是特殊构造的锂离子电池,业者需要一定的过渡期(从2008年11月起2年的时间)对电池的结构进行变更。由于过渡期间已经经过,将之前不作为管辖产品的“特殊构造的锂离子电池(使用焊接或其他方式固定在机械器具中不易取出的电池,以及其他特殊构造的电池)”追加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的管辖产品。
2.修订案公布及实施时间
修订案公布时间:2011年7月6日
修订案实施时间: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