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0年10月13日,美国Skull Shaver,LL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相关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电动剃须刀及其组件配件(Certain Electronic Shavers and Components and Accessories Thereof)侵犯其发明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美国专利号为:8726528、D672504),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口到美国和在美销售。苏州凯迪娅服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瑷薇莱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温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怒鲲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星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巧宇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君茂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共8家企业为中国大陆列名被告。涉案产品的美国海关编码为:8510100000。海关编码仅供参考,实际以产品描述为准。
预计ITC将于2020年11月13日左右决定是否立案调查。一旦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所有企业的涉案产品都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领域的全国性行业组织,负责协调和组织中国机电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请涉案产品出口企业速与我会联系,我会将根据企业反馈情况提供应诉帮助和行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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